2020年1月10日上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弈涵在619会议室主持召开在建工程欠薪问题专题会,再次强调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简要解读李克强总理签署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国电建集团海南分公司、葛洲坝集团海南分公司、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分管领导以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分项目经理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参会单位关于农民工工资“两个清零”的工作安排,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欠薪问题,在春节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成,让农民工过个好年。随后,赵弈涵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简要解读,明确三个责任:一是主体责任,即每个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是属地责任,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三是部门的监管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公安等部门依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
会议强调,针对农民工工资欠付问题,各施工单位首先一定要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无论是否能妥善解决都要及时上报上级单位,不要报喜不报忧,更不要瞒报。其次,要成立清欠小组,剥蚕抽丝理清、区分农民工工资与商务款项,做到底清数明,再分别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解决措施。最后,要积极对接项目所在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坚决抵制无理讨薪、恶意讨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