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海南省迈湾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迈湾灌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迈湾灌区工程位于海南省琼北地区,涉及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迈湾灌区工程是迈湾水利枢纽的配套工程,工程开发任务为农业灌溉、城乡供水。设计灌溉面积54.00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14.2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39.77万亩;向松涛灌区补水0.67亿m3、海口定安城市供水1.77亿m3。总设计流量18.45m3/s,东灌溉系统渠首设计流量10.56m3/s(含海口定安城市供水),西灌溉系统渠首设计流量7.89m3/s;海口定安城市供水工程结合迈湾新增灌区东灌溉系统,设计流量5.32m3/s。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16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98-66509531
邮箱:1752518778@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水保楼404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20-87117714
邮箱:2858914371@qq.com
四、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调查和评价工程涉及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识别区域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预测工程施工、运行等活动对区域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环境敏感点和主要保护目标等的影响;针对工程施工建设和运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3.建设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4.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
5.对建设项目的其它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表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