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红岭灌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南省红岭灌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南省红岭灌区工程
地理位置:红岭灌区工程从红岭水利枢纽引水,向海南省东北部地区供水,范围涉及屯昌县、定安县、琼海市、海口市、文昌市 5 个市县
建设单位:海南海控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任务:农业灌溉、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
工程规模:红岭灌区渠道工程共划分总干渠、东干渠、西干渠、分干渠、支渠等,共18个标段,包括总干渠Ⅰ标、总干渠Ⅱ标、东干渠Ⅰ标、东干渠Ⅱ标、东干渠Ⅲ标、东干渠Ⅳ标、东干渠Ⅴ标、西干渠标、琼海分干渠标、重兴分干渠标、文教分干渠Ⅰ标、文教分干渠Ⅱ标、西干支渠标、东干支渠Ⅰ标、东干支渠Ⅱ标、东干支渠Ⅲ标、囤蓄水库Ⅰ标、囤蓄水库Ⅱ标,此外配套建设管理房工程。渠道总长度555.364km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2日
联 系 人:郭海峰 黄丹雄
联系电话:18643108547 13617583760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全球贸易之窗16楼
邮 箱:3317110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1.验收意见
2.海南省红岭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海南海控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