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低效资产,我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有的位于海口市大兴东路8号大兴大厦房地产。现拟选聘评估机构对大兴大厦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兴大厦房地产转让;
1.2.选聘方式:邀请竞聘,内部比选;
1.3.选聘目的:对大兴大厦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2.选聘价格要求
本次拟定委托服务价格为不超过3万元。
3.邀请参与选聘的机构资格要求
具有开展房地产评估业务的资质;在海口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4.委托服务主要合同条款:
4.1.评估目的
对大兴大厦房地产价值进行价值评估,为转让大兴大厦房地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4.2.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大兴大厦房地产。
4.3.委托方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4.基准日
基准日为2020年5月1日(以实际委托日为准)。
4.5.评估报告提交时间
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评估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于完成评估工作后5日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委托方提供《评估报告书》初稿。若委托方无法及时提交评估所需的资料,则报告提交时间可顺延。若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经双方交流确认无其他意见后7日内向委托方提供正式的《评估报告书》。若《评估报告书》需要经相关单位核准或备案,则受托方先提供用于核准或备案装订成册的《评估报告书》壹份,待核准或备案后,再向委托方提供剩余份数的正式《评估报告书》。
4.6.费用及付款方式
4.6.1.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含税)为中选人的实际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投入的人工、差旅、住宿等费用。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付款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延期或拒绝开具相关发票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4.6.2.费用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比选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采用的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报价80分,业绩20分。
(1)报价得分:报价最低者得80分,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
(2)业绩得分:具有类似业绩,从第二个项目起,每个项目加10分,满分20分。
根据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
6.选聘文件的递交
6.1.选聘文件按《选聘报价函》(盖章原件,详见附件)的格式编制,并附上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6.2如若《选聘报价函》是代理人签字须附上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6.3.选聘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贵单位印章。
6.4.选聘文件必须于2020年4月17日12时前递交至我公司。
6.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选聘邀请书规定要求的文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全球贸易之窗16楼;
邮编:570000;
联系人:唐雪莎;
电话:13876077359。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选聘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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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 选聘邀请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 )报价,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委托工作,工作质量达到 合格 。
2.我方承诺在邀请选聘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选聘文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情况。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及资料。
竞聘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